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捂不住。
我两手捂着胸口,抬头便是男人矜贵而冷峻的面庞。
我到嘴的那句辱骂就换成了,“你吃晚饭了吗?”
金余眸色不变。
我擦掉风干的泪痕,笑了笑,“我厨艺很好。”
他就松开我,转身就朝自己的黑车走去。
背影挺拔高大,健硕的身姿笔直。
他一定忘了自己曾经恶狠狠地掐着我的脸威胁我,“要么做饭,要么当饭。”
他也一定忘了,自己曾对我说过那么一句让人心生期待地话,“我说过,以后,我护着你。”
他忘了我。
所以,他像是扔垃圾一样一次次把我扔出去,还把我送到坏人手里。
金余上了车,开了车灯。
我这才注意,他一个人出来,连司机也没带,惯常用的韩信也不在跟前。
我没有转身,朝前面的小道继续走。
身后是沈三千的小区,我再也不能去。
在峡市,我已经没有容身之处,唯一能去的只能是宾馆。
才走不到几秒,就听到身后喇叭声不绝于耳。
一回头,就看到黑车跟在自己身后。
金余坐在驾驶座,一脸地不耐,“上车。”
恍惚看见了三年前的他。
唯一不同的是。
当年的他,衣衫齐整。
此刻的他,纽扣全崩。
鬼使神差地上了车。
再一次忘了系安全带,他把车开得飞快,我攥着安全扶手忍着到喉咙口的尖叫,次次心惊肉跳地睁眼,又立马心惊胆战地闭着眼。
下车之后,我才知道他这辆车是改装过的跑车。
金余站在车门那抽烟,他极少在我面前抽烟,少许的几次都是指尖捏着烟头,在等香烟燃尽。
他闲闲倚着车门,身姿依旧是笔直的,放松的姿态抑或是受伤的状态都不能撼动他的站姿,他拧眉深深吸了口烟,深邃的轮廓在缥缈的烟雾里显得朦胧惑人。
我坐在副驾驶盯着他看了会,在他突地侧头睨了我一眼之后,才慢吞吞下了车。
我并不明白他突然带我来的原因。
是以,我下了车就问,“你带我来这做什么?”
这是他唯一的住所。
他是两点一线的人,三百六十五天,要么住公司,要么睡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