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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扔在大马路上。

那个男人喜怒无常,我也习惯了。

唯一不清楚的是,那人让我“滚”之前,我说的哪句话惹怒了他。

我的包都在沈三千那,身上一分钱都没有,礼服虽然华丽,却难掩我脸上的凄惶。

我像是被打包好丢弃的垃圾,外表光鲜华丽,内里早已腐烂。

在公路上走了近二十分钟,才拦到一辆出租车。

哦不,不是拦。

这辆出租车到我跟前就停下了。

沈三千打开后车门,招呼我上车,“韩信跟我说你在这。”

我坐进去没说话,攥紧了指尖,刺得掌心生疼。

“怎么了?”她掏出粉扑,替我补妆,动作轻柔,眼神揣着抹探究,有些犹犹豫豫不敢问的样子。

“我跟他说,全天下男人都死绝了,我也不会爱上他。”

车窗外喇叭声不绝于耳,明明嘈杂的很,我却听得清自己说的每一个字,那样机械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声音,像是从另一个人的嘴里发出。

陌生而安全。

手被抓住,沈三千面色复杂地看着我,“夏秋,实在不行,和他在一起试试吧,对比其他人,他对你也算很好了。”

耳边蓦地响起那人狂妄霸道的宣言:“我要你这颗心,要你整个人。”

我吃吃地傻笑,笑容尽显悲凉,“他对我好,并不是因为喜欢。”

我转头看向窗外,声音被热风吹变了调。

“三千,你该知道的。”

别说一天前刚经历了那件事,就是没有经历过那样恶心的事情。

“全世界随便一个男人都可以,就他,不可能。”

——

大三那年的夏天,是个多事之夏。

和其他人一样,我们面临着实习毕业。

因为学的建筑专业,我接了工地的一份工作,每天朝九晚五从学校往工地赶,吃盒饭,短短一周,瘦了五斤。

为此,还和金懿轩吵了一架,当然,最后我又乖乖认错,已经上了一周班,辞了就没了工资,耐不住我的软磨硬泡,金懿轩好歹同意我做完一个月。

我本来打算拿到实习的第一份工资,再去租房子,金懿轩却担心我租房子不安全,硬是带我住进了他哥哥的私人豪宅。

他哥哥是企业大老板,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大概有三百天住在公司。

这么大个房子,居然没什么人住。

最后那点不安也丢掉,我心安理得地住了下来。

这个地方,离我工作的工地只有三站车的距离,我甚至可以中午回来午休,偶尔空了,还会做点午饭和金懿轩一起吃。

周六那天下午,我像往常一样,在泳池里潜泳,就看到岸边站着只穿着内裤的金懿轩,平素他穿着衣服,倒是没看出来有这么多肌肉,两条笔直的腿刚劲有力,在岸边正在做拉伸运动。

我偷偷笑着,在水底下浮了过去,然后猛地冲出水面,拉着他的脚一用力,就把他拖下了水,随后跳在他身上,闭着眼睛亲他。

我到现在还能想起所有的细节。

炽芒的太阳。

凉爽的池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