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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慈炅这才回过神来,哦,此条约非彼条约,这是一个平等条约,硬要说不平等的话,那也是对葡萄牙有点不平等。
于是,他打了个哈哈,无耻的道:“哈哈哈哈,刚朕跟你开玩笑的,别怕,别怕,友好互助条约吗?好啊。”
说着,他指了指朱由检,又指了指徐光启,介绍道:“这位是朕的叔叔,大明帝国亲王,大明帝国内阁总理大臣,摄政王朱由检殿下;这位是朕的老师,大明帝国内阁首辅大臣,徐光启大人,就由他们全权代表朕,和你签署这个友好互助条约吧。”
朱由检听到这大臣二字不由翻了个白眼,我什么时候变成大臣了,我是摄政王好不。不过这总理二字他倒是比较喜欢,恩,内阁总理,就是总管内阁所有事物,这总理二字用的不错。
施维拉可不知道朱由检在想什么,他对这两人倒是挺满意的,一个是内阁总理还是亲王,另一个是内阁首辅还是皇帝的老师,这两个人份量已经足够了,何况他们还得到了皇帝的授权,证明这个友好互助条约不是签着玩的,是真实有效的。他激动的道:“好,好,好,那就麻烦亲王殿下和徐大人了。”
剩下的事情就不用朱慈炅操心了,徐光启将朱由检、施维拉还有曾德昭带到礼部衙门,双方共同起草了大明帝国历史上最具影响的《大明帝国和葡萄牙帝国友好互助条约》一式两份,一份中文的由内阁首辅大臣徐光启执笔,内阁总理大臣摄政王朱由检监督;一份葡萄牙文的由葡萄牙驻澳门总督施维拉执笔,大明工部屯田清吏司员外郎曾德昭监督。
条约起草完毕以后,几经斟酌,交由崇正皇帝检阅几次之后才最终定稿,并在第二天举行了隆重的签约仪式。在朱慈炅的见证下,两国代表郑重的在条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条约全文如下:
《大明帝国和葡萄牙帝国友好互助条约》
第一条,葡萄牙帝国无偿供应玻璃制造技术给大明帝国,并协助大明帝国建立玻璃制造工厂。
第二条,大明帝国指定葡萄牙帝国为唯一的贸易代理商,全权代理大明帝国商品在欧罗巴地区的销售,具体商品价格见附件一。
第三条,葡萄牙帝国所有海外领地的矿产大明帝国具有优先购买权,具体矿产价格见附件二。
第四条,大明帝国和葡萄牙帝国即日起结为盟友,所有对大明帝国或葡萄牙帝国的本土和海外领地的侵略行为,都视为对大明帝国和葡萄牙帝国两国同时宣战,两国将共同出兵维护盟友的利益。
大明帝国代表
内阁总理大臣,摄政王:朱由检
内阁首辅大臣,礼部尚书:徐光启
葡萄牙帝国代表
澳门总督:施维拉
大明崇祯四年,公元一六三一年,六月六日。
这份条约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葡萄牙方面的代表略微有点单薄了,只是一个澳门总督而已,能不能代表整个葡萄牙官方还有待时间的检验,但朱慈炅并不担心这个,这年头,谁的拳头大谁就有话语权,如果你葡萄牙敢不遵守条约,那么大明帝国会用拳头告诉你不遵守条约的后果。
不过,后面葡萄牙一直都没有违背过这份条约,因为他们的确从中得到了无数的好处。
这份条约也被后世史学家公认为大明帝国崛起的标志,从这份条约签署以后,大明帝国依靠海外贸易所得来的利益和葡萄牙各领地买来的矿产飞速的发展起来,从而奠定了称霸世界的基石。
多年以后,退休的葡萄牙帝国内阁总理大臣施维拉曾在回忆录里写道:我这一生最大的成就就是有幸代表葡萄牙帝国与大明帝国签订了《大明帝国和葡萄牙帝国友好互助条约》,有人因此骂我丧权辱国,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没有这份条约,我们葡萄牙能与大明帝国同时屹立在世界之巅吗?相对于我们得到的荣耀和领地,让给盟友大明帝国的那点利益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