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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女儿自然有爹,有爹自然有女婿,岳父见女婿实在是天经地义的事儿。

可惜这个女婿有点不争气,或者说太争气了,不但自己的女儿爱他爱得死心塌地,别人家的女儿也爱得死心塌地,再加上俩爹都有一副执拗性子,非要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见到他……

那么明眸皓齿,美艳动人的俩姑娘,怎么偏摊上那么不讲理的爹?

叶欢现在很头痛,他也终于明白有些领导干部听到被双规的消息时为什么会突然崩溃,甚至直接跳楼了,老实说,他现在也有一种跳楼的冲动。

决定先见柳眉的父亲是有原因的。

高建国虽然贵为一厅之长,毕竟见过一面,从某个荒诞的角度来说,他还是叶欢的结拜大哥,二弟和大哥是自家人,晚那么一两个小时,想必大哥不会那么小气跟他割袍断义。

至于柳眉的父亲,那就必须得小心谨慎对待了,人家混了一辈子黑道,能在江湖绿林中闯出那么大的名声,肯定不是“以德服人”那么简单,可以说人家不怎么讲究“以德服人”那一套,他们信奉的是大碗酒大口肉,以及……寒光闪闪的大砍刀,他们爱憎分明,区别敌我毫不含糊,如果叶欢敢放黑帮老大兼江湖传说的鸽子,等待他的必然不会是大碗酒大口肉……

另一方面,双方带来的兵马也是决定叶欢选择的一大重要因素。

高建国,省厅厅长,一身是胆,选择单枪匹马杀入京城,颇具万马军中独取上将首级之气概,而柳眉的父亲,则是带领一帮小弟挟风雷之势大军压境,颇具正合王道,气势磅礴,杀气盈天,是只猪都知道该怎样选择了。

一言概之,叶欢就是欺软怕硬。

假设高厅长带着一帮全副武装的武警进京,叶欢的选择肯定不一样,被抢包的该轮到柳老大了。

所以说,出来混,人多必然有优势,见女婿也一样,毕竟这女婿不是一般人,不怎么吃单枪匹马那一套,他就服人多势众。

张三早在下午三点多便出发,快五点的时候打电话过来,说他已经到了机场,并且收到了高建国的照片,今天的张三展现了令人惊奇的睿智,在电话里得意的告诉叶欢,他甚至连跑鞋都买好了,地摊打折促销,却是高级名牌,316°,就等着高建国走出机场,他便上前抢包,然后撒丫子跑路。

叶欢挂了电话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

“316°是名牌吗?我不记得有这么个牌子呀,只听说过361°……”

猴子同样一脸困惑,掰着手指算了算:“还有45°上哪儿去了?”

叶欢想了很久,道:“你有没有发现今天的张三没有以前那么二了?”

猴子狂点头:“非常的不二!我逮着好几次机会想损损他,后来看着他忽然充满了睿智的目光,我楞是没敢下嘴。”

叶欢缓缓下了结论:“当一个二货不再犯二时,说明他改走忧伤路线了,他试图想从二b青年一步跨到文艺青年的行列里去,剩下那45°我想他用来仰望天空了吧,抢包时明媚,仰望天空时忧伤……”

猴子顿时肃然起敬。

叶欢补充道:“记住,等他忧伤完了,你把他狠狠揍一顿,要老子叫他爹,必须付出代价。”

…………

…………

叶欢管今晚与柳老大的宴会叫“鸿门宴”,与两千多年前项羽买单请刘邦痞子吃的那顿饭同一个性质。

晚上六点半,夜幕缓缓降临,叶欢穿着一身黑色夹克便怀着一股慷慨赴死之心,悲壮上路了。

身后依稀传来猴子一边打拍子一边低沉的吟唱声,歌词太模糊,叶欢没怎么听清楚,不过听得出应该是“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意思,当然,曲调是凤凰传奇的《自由飞翔》,曲与词被猴子奇妙的搭配在一起,高雅脱俗得令叶欢有种脱鞋子扇他脸的冲动。

本想带上十几名保镖给自己壮胆儿,后来一想有点不妥,这不是对峙挑衅么?听说柳老大脾气不怎么好,万一自己的阵仗搞大了,柳老大干脆一拍桌子翻了脸,好好的翁婿相会变成了黑帮火拼,自己怎么跟柳眉交代?

于是叶欢独身赴约了,他甚至连司机都敢没带,一个人拦了部的士到了京城大饭店。

到达京城大饭店已是六点四十五分,叶欢站在饭店楼下的大门前耐心的等了十五分钟,为了担心高胜男那边骚扰,叶欢干脆把手机关了,心里默默计算着时间,这会儿想必张三应该已经把高建国的包抢跑了吧?不出意外的话,高厅长现在正坐在机场派出所的办公室里一边跳脚大骂一边做着笔录,而且这笔录没有一两个小时肯定做不完,只要时间控制得当,自己那会儿肯定和柳老大已经喝得酣畅淋漓,双方挥手殷殷作别了……

七点整,京城大饭店西侧的马路尽头开来了一队浩浩荡荡的黑色奔驰车。

叶欢心一紧,眼皮一跳。

来了,光瞧这车队的阵势,就证明自己今天的选择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