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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朝来寒雨晚来风。

陆小凤要前往万梅山庄,而花满楼则被他拉着一道。叶且歌和叶英本就没有打算和他们同往,陆小凤也乐得叶且歌和西门吹雪可以晚些见面,于是众人约定好了在山西会合,之后便就此别过,各奔东西。

和来时的乘坐马车不同,这次花满楼和陆小凤骑上了丹凤公主给他们两人准备的快马。送别了那二人,正当上官丹凤要来询问叶英和叶且歌打算在此逗留几日,还是去往别处的时候,却愕然的发现,方才还在会客厅中饮茶的二人早就不见了踪影。

扮作了上官丹凤的上官飞燕为两人的不辞而别而不悦的皱了皱眉,可是一想起这两人是为了自己的事情奔波,她又很快将此事搁下,转身继续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情了。

中秋已经过去,哪怕是夏日里繁花葳蕤的万梅山庄,如今也显现出几分萧疏寂寥。见识过叶英这样君子如风,也懂得尊重生命的用剑高手,花满楼便更不愿意与满身血腥杀气的西门吹雪相见。站在一地松软金黄的落叶上,花满楼对陆小凤摆了摆手,示意他自己进去便好。

他们跑马一日,如今已经临近落日时分。万梅山庄的规矩便是日落之后不见客,无可奈何之下,陆小凤只得摸摸自己仅剩的一撇小胡子,自己走进了万梅山庄。

算算陆小凤和西门吹雪相识的日子,其实也不足十年而已,可是他们却是彼此承认的朋友,这其中的分量,二人从未提起。并非不重要,只是因为觉得自己知晓便好。

刚与西门吹雪相识的时候,陆小凤还是持剑的少年,而那个时候的西门吹雪,也还没有成为如今江湖之中这样让人仰望的存在。初见的时候,两个年纪仿佛的少年人只是从对方的身上看见了自己的影子,于是相识、论剑、切磋、引为知己。

那个时候,陆小凤的朋友很多,西门吹雪并不是他最要好的那个。而西门吹雪做过最让陆小凤动容的事情,是发生在他十七岁的那场变故之后。

西门吹雪七岁学剑,七年乃有所成,至今未有敌手。而他自己也说过,人在江湖,手上难免沾染血腥,可是他却不会因为自己而杀人,不会因为钱财而杀人,也不会因为仇恨而杀人。他杀人,只为求证剑道。

陆小凤从一开始就明白,西门吹雪以杀入道,他将杀人看作是一种很神圣的事情,就如同他手中的剑一样神圣。可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却肯在已经走在自己的求道之路上之后,为了他陆小凤而去违背心中的道。

陆小凤跳海之后,他的“死”的确没有在江湖之中掀起什么波澜,却没有逃过万梅山庄的情报网。在知道陆小凤“身死”之后,西门吹雪枯坐一夜,最终在第二日的清晨提剑出庄——这一次,西门吹雪不是为了证道,而是为了好友复仇。。

虽然,在背后刺了陆小凤一剑的那人武功不弱,在江湖之中也颇有地位,西门吹雪对上他也是几近生死游离,然而最终,那人还是死在了西门吹雪的剑下。西门吹雪转身而去,再未停留。

这是一次违背了西门吹雪的剑道的出剑,为了复仇也是为了自己,西门吹雪因此动摇道心,闭关数月才恢复原有状态。可是,西门吹雪并不觉得后悔。

西门吹雪的朋友很少,最多的时候也不过两三个,可是陆小凤,却始终是他的朋友。所以这一剑,他必须出,只是因为——他的朋友死了,那么害了他朋友的人,就不能继续活着。

后来陆小凤大漠归来,已经不再用剑,性子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说句实话,他的那些改变让叶且歌都有些接受不了,时常会觉得有些违和。可是西门吹雪却并没有什么多余的反应,倒是万梅山庄的老管家开始时刻提防着他了——提防着陆小凤喝光了万梅山庄里的好酒。

这大概就是男人之间的友谊,不必相问,只要陆小凤还是陆小凤,只要西门吹雪还是西门吹雪,那么他们就永远都是知己。

出于某种恶性趣味,西门吹雪的确是挺怀念陆小凤没有胡子的时候的样子的,看见陆小凤哭丧着脸,顶着仅剩半边的胡子进来的时候,西门吹雪难得的将目光从他的剑上移开,落在了陆小凤的唇上。

而当陆小凤说,这是被人用剑削掉的时候,西门吹雪擦剑的手彻底顿住。末了,当陆小凤对他说,出剑的人姓叶的时候,西门吹雪将剑横在了膝上。

“叶孤城的叶?”男子薄唇微张,从中吐出的字也仿佛有着人间霜雪一般的温度。他用的是疑问句,却已经分明是陈述的语气。

陆小凤顿了顿,却点了点头,转而觉得不对,便又摇了摇头。

西门吹雪眼中兴味更胜,但是他本就是寡言的男子,所以,他没有追问,而是等着陆小凤继续说下去。

陆小凤也不卖关子,直接道:“是叶孤城的幼弟,叶孤鸿。”稍微顿了顿,陆小凤又加了一句“他的字是且歌,可能是为了掩人耳目吧,你若是见了他,还是叫他叶且歌比较好。”

想起每次自己唤叶且歌“孤鸿”的时候,她那张有些不自然的脸,陆小凤深深的觉得自己分分钟能脑补出一个“少年从小被兄长掩盖光芒,心中抑郁化名行走江湖”的悲惨故事。

万梅山庄和南海白云城远隔万里,但是彼此的消息网络都是广布,加之又没有对对方刻意隐瞒,所以对于叶家如今的境况,西门吹雪甚至是比陆小凤要了解几分的。

至少,他知道,如今的叶家与叶孤城平辈的那个叶孤鸿,早年拜入武当门下为俗家弟子,他师父遗憾他未能真正走上修道之路,便将一早准备的道号送给他做字。所以如今的真正的叶孤鸿,应当是字希臾,而非陆小凤说的“且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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