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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曾说过口味偏向,崔沁定是从日常饮食发觉他的喜恶,才做了合他口味的糕点。
这份心思实属难得。
“很好吃。”慕月笙尝了几口,神色稍缓。
崔沁的手艺是没的说,无论是糕点抑或是汤菜,她样样拿得出手。
“这手艺不输御厨。”
确切地说,比御厨还要好,口味极好,还懂得精致搭配,取这么有诗意的名字,除了崔沁还真没别人。
崔沁被夸,眼珠儿骨碌碌的转着,很是开心,两个小梨涡笑得越发甜,
“夫君,您喝口君山毛尖,略有酸涩,正好冲淡糕点的滑腻。”
皙白的手指扶着一青花瓷小杯递了过来,袖口滑下,露出一截雪白如凝脂的手腕,她的手腕很细,却又不枯瘦,瞧着粉白如玉,煞是好看。
她的手有多软他是知道的。
慕月笙用湿帕净了净手,接过茶缓缓饮尽。
这个空档,崔沁起身来到他的书案前。
那名官员寻他之前,慕月笙正在习字,他遇到烦而未决的朝事,就爱练字,练了一会儿,心气静了,事儿也就想明白了。
慕月笙注意到崔沁在笔架上找毛笔,
“你做什么?”他语气温和恬淡,目色浅如清风,一晃而过,什么情绪都藏在那深邃的眸眼之下。
崔沁朝他眨了眨眼,乌溜溜的眼眸亮晶晶的,像是宝石一般纯澈,“夫君,我也想写写字。”
她听过太多慕月笙与裴音合作诗画的佳话,看着他在宣纸上留下的四个大字,心里就有些痒痒的。
她满脸恳求望着他。
慕月笙心就软了,起身过来,“你想写什么字?”
“小楷!”
“那就拿这只湖州小狼毫。”
慕月笙亲自挑了一支笔递给她。
崔沁拿着两方和田玉镇纸将宣纸铺平,在慕月笙那四个大字右上,提笔开始写小楷。
慕月笙写的是“天朗气清”四个大字,她便在一旁写了杜甫《江畔独步寻花》这首诗的小楷。
慕月笙吃了些糕点嘴里觉得腻,又转身回去喝了两杯茶,再回来,崔沁的小楷已经落笔。
他走到她身后,离她只有两个拳头的位置,能闻得到她身上浅淡的玫瑰花香,目光落在那小楷之上,倏忽凝住。
崔沁的小楷骨气劲峭,极有力道,一点都不像是姑娘家的字迹,偏偏那一撇一拉又格外潇洒,这样自成一家的风格他还是头一次见。
“你小楷写得这样好?”是惊讶的语气。
他难得这样情绪起伏。
崔沁腼腆地站了起来,她确实存了些私心,想叫他知晓,她也不是那么无能的女子。
她父亲饱读诗书,打小就教她读书写字,她爱慕慕月笙,不单是因为他救过她,也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更多的是为他的才华所折服。
慕才的女子大都很有才气,她不爱串门,平日里做的最多的无非就是读书写字,吟诗作画。
她没有裴音那样的名声,却有裴音那样的志气。
慕月笙眼底果然闪过一抹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