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方向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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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睁开眼睛,向四周瞧了瞧,他还没看清楚周围的情况,耳边便传来孙凯又惊又喜的叫道:“欢哥,你醒了?!”
吴尽欢重新闭上眼睛,有气无力地说道:“小点声,我能听得见。”
孙凯咕噜一声吞口唾沫。高航没好气地把他推开,凑到病床近前,同时端了一杯温水过来,说道:“欢哥,先喝点水。”
吴尽欢向高航感激地笑了笑,现在他的嗓子眼真如同着火了一般。
半杯水下肚,吴尽欢总算感觉舒服了一些。他打量四周,高航、孙凯、来福等人都在,连金也来了,站在墙角,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自己。
他嘴角勾了勾,笑道:“大家都来了。”
“欢哥,你感觉怎么样?”来福关切地问道。
看着他苍白的脸颊,吴尽欢半开玩笑地说道:“我倒是没事,不过阿福你看起来倒像是很有事的样子。”
孙凯清了清喉咙,小声说道:“欢哥,前晚医院里的血库空了,欢哥又急需要输血,是来福献了一千多毫升的血给你。”
吴尽欢惊讶地看着来福,一千多毫升的血,那已经接近人的极限了。
来福被他瞅得有些不好意思,他抓了抓头发,嘿嘿干笑道:“我的命本就是欢哥救得,只要能保欢哥平安无事,我的命再搭进去也没什么。”
他不会讲那些大道理,也不会讲冠冕堂皇的场面话,但有些时候,最朴实的话却最能打动人心。
来福长得并不和善,人高马大,脸上还带疤,但看着这张凶神恶煞般的脸,吴尽欢的笑意越来越浓,也越来越暖。
在睡梦中,杰森问他,为了救孙凯和来福,连自己的命都不要了,值得吗?
他没有正面回答,只说他俩是他的兄弟,当初他把他们带出来,就有责任再把他们带回去。
如果现在杰森再问他同样的问题,他会毫不犹豫的回答,值得!
吴尽欢向上挺了挺身,想要坐起,但刚一用力,背后好像被火烧般的灼痛。
他蹙了蹙眉。
见状,高航小心翼翼地把他扶坐起来,说道:“欢哥,小心点,你背后有好几处伤,缝了三十多针。”
“小意思。”三十多针对他来说,真的不算什么。他问道:“医生还说什么了?”
高航摇摇头,说道:“大夫只说让欢哥好好静养,别的就没什么了。对了,大夫说,以后可能会留疤。”
吴尽欢乐了,随口说道:“男人身上不带几处疤,还叫男人嘛!”说着话,他目光一转,看向来福,向他招招手。
来福立刻凑上前来,说道:“欢哥!”
吴尽欢抬手揉了揉他的头发,柔声说道:“你我虽不是一奶同胞,但我的身体里,会一直流淌着你的血,以后,你就是我的兄弟,亲兄弟!”
听闻这话,来福兴奋得只剩下咧着大嘴傻笑了。
其它人在旁看得是又嫉妒,又羡慕。
吴尽欢只是看起来好相处,实际上,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就算他们都住在一起,天天见面,但吴尽欢还是会给他们一种遥不可及的距离感。
他现在对来福说的话,以前从未对他们当中任何一个人说过,人们甚至觉得他连看来福的眼神都和看自己不一样。
刘智敬跺了跺脚,说道:“欢哥,其实我也是AB血型,我就是来得太晚了,如果再早一点,我就给欢哥献血了!”
吴尽欢闻言,仰面而笑,说道:“从今往后,你们都是我的亲兄弟!只要有我一口饭吃,一件衣穿,就有你们大家的!”
正所谓患难见真情,在他身负重伤、昏迷不醒的时候,这些兄弟没有一人扔下他不管,去另谋高就,单凭这一点,他就觉得带着他们一起干,充满了干劲。
见吴尽欢虽然受了伤,但难得的真情流露,兴致也高,高航眼珠转了转,不失时机的提议道:“欢哥,不如我们组建社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