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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遍山川湖海,亦寻不到你:楼上说的有点道理啊,你肯定是自己有心无力,才会问这种蠢问题。

你是我触碰不到的梦:你真是丢光我们男人的脸,给你一个眼神,你自己体会。

三生有幸遇见你:我他么直接脱了裤子就是上,怂个鸡,怂就不是男人。

我要做野王,暮神是我偶像:楼上的那些也太粗俗了,楼主你别理他们,我给你说说我自己的经历吧。

我女朋友和我第一次住酒店,我反正是很激动,就把她给睡了。她当时好像也挺激动的,后来一直说那一晚她也筹谋许久。

搂住,简单的来说,两情相悦就做什么都可以,只要你肯负责任,没什么不能做的。我跟我女朋友现在都五年了,还是甜甜蜜蜜,恩恩爱爱。所以……你自己权衡吧。

梦开始的地方:楼上的,你开玩笑呢?你们五年了还没分手?

情场浪子:我女朋友从来没有哪个超过三个月,我喜欢换不同的款,感受她们的特殊……

……

帝暮大致的翻看了一下那些回复,真是气得不行。

果然,所有的男人都跟林羡一样,完全就是流……氓。

不过尽管是这样,帝暮还是眼尖的在那么多的回复里面,看到了自己的粉丝的回复。

啊?你问为什么他确定那是他的粉丝?

当然是因为他的昵称了。

我要做野王,暮神是我偶像……这难道还不够明显吗?

帝暮抿了抿唇,缓解了一下心里的那些不快,才手指麻利的敲打着手机屏幕,给那个‘粉丝’回复。

他问粉丝:你爱你的女朋友吗?

帝暮回得快,对方还没有下线,没一会儿就又给了回应:当然爱了,她是我这一生的梦想。我十四岁就喜欢她了,追了整整五年多,直到我二十岁那一年,她才答应做我的女朋友。

帝暮来了兴致。

至于为什么,他自己都不知道。

也许是因为这个‘粉丝’的名字,也许是因为他好奇‘粉丝’和‘粉丝女朋友’的故事。

反正,他就是那么鬼使神差的追问:那你们第一次去住酒店,是你追到她多久的时候啊?

这一次,那个‘粉丝’没有立刻给帝暮回应,他磨蹭了足足三分钟,才又是一段文字落入帝暮的眼睛里。

他说:楼主,实不相瞒,那是我女朋友答应跟我在一起的第一天。

帝暮:“……”

见过速度快的,没见过速度那么快的。

他一时有些激动了起来,心脏在胸膛里狂跳。

帝暮低眸看了一眼胸膛,旋即蹙了蹙眉,抬起手来捂住心脏的位置好一阵,才吞了几口唾沫,继续打字:第一天……你那么大胆的跟她动手动脚,她没打你?

粉丝:打我做什么啊?我也是后来才知道,她早就觊觎我的英俊潇洒了,只不过她怕在一起太早,会分手,所以就一直忍着不给我回应。眼看着大家都二十岁了,她觉得是时候了,就憋不住了。

所以才会一在一起,就明里暗里的暗示我带着她去酒店,再后来,就发生了……嘿嘿,楼主你懂得吧,反正女人比男人还色,真的不是一句空话。

帝暮: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我认为这样还是太唐突了。

粉丝:你太古板了,你情我愿的,有什么唐突?

帝暮:爱她不是应该尊重她,照顾她的感受吗?

粉丝:她想要,我也想要,我尊重她就给她,这才是爱她。

帝暮:歪理,哪里有女孩子主动说想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