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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周在后面戳姜若:“队长,弃车不?”
姜若觉得脑壳疼。虽然他也很想不管不顾溜之大吉,但回去见到川字团长,问他要战报,难道说我们碰见了猛犸兔,果断弃车?
姜导不要面子哒?
想不到自己也有为声名所累的一天,姜若很心累,但还是语重心长劝道:“不要轻言放弃!”
起码挣扎一下再放弃啊!
强扭的瓜把运输车挂上倒挡,猛踩油门直到转速飘红,引擎嗡嗡地带着吨位颇感人的货车跳起来倒退,只听“咚”的巨响,是熟悉的六月天撞上车厢的声音。
这破车正着走最快只有七十迈,倒开好像反而有八十迈。
可还是没有快过猛犸兔。
一群兔子像散落一地的棉花糖在雪地上弹跳,本该是温馨的景象;但这些兔子疾奔时不断发出恶犬将吠未吠时那种压抑在喉咙里的咆哮声,加上呲出来的两颗远远伸出兔唇的大尖牙,深刻地控诉了由信仰随机的算法造出的生物多么地缺乏艺术美感。
跑最快的一只兔子已经近得把口气喷姜若脸上,那味道一闻就不是吃素的,没有半点青草的芬芳。
不过现在不是纠结这个的时候。眼看就要短兵相接,姜若一摸腰间——骨剑没有带。
毕竟大家都是扛枪上阵,谁知道最后要拼刺刀呐?
姜若只好又把麻醉枪端了起来。
不是养猪:“这兔子的皮毛打不穿——”
“砰”一声,刚才还喷姜若一脸口气的兔子转眼噗噗地吐着血,像只被戳漏的气球,在半空中划出一个z字,掉了下去。
不是养猪“哇”地一声:“姜导你的枪开过光吗?”
姜若简短交代:“瞄准两颗牙之间的那个洞。”
众人顿时领悟:长了这么长两颗牙,嘴当然是闭不上的,于是留下一个豁口——不过说起来兔子本来就是个豁嘴。
皮毛打不穿,一枪穿喉总不能还不破防吧?这不就是传说中的阿喀琉斯之踵!
计划是这个计划,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不是养猪一枪接一枪,一枪都不中,高效地浪费着子弹,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打中了兔子的一颗大牙;周周甚有自知之明,直接把自己定位成了后勤人员,坐在后面尽职尽责地换弹夹上膛给姜若递枪;六月天在车厢里大喊放我出来让我发光发热——但并没有人能腾出手给他开门。
唯一表现亮眼的竟然是吾皇。
这妹子不声不响地转身翻上了车厢,蹲在上面居高临下瞄准,虽然做不到姜若那样一枪一个,但命中率也有十之三四。
姜若侧头瞥了一眼,露出“以为带了一群青铜没想到起码还有个白银”的欣慰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