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把正经事给忘了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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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突然想到凶手的特殊癖好,凶手为什么要砍掉死者头颅和手掌,这个问题一直都没有得到解决。
无论是父亲还是陆巡,他们似乎完全没有考虑这方面的问题。
可这难道不是应该优先思考的吗?
如果凶手只是为了隐藏死者身份,拖延县衙办案的效率,那大可以只将脑袋拿走。
反正这世道炎凉,就算是大马路上死了个人,都没什么人想自找麻烦去主动报官,那个刘员外不就是个例子吗。
报官之后反被官府认定为嫌犯,又要扣押,又要审理,或许还会动用私刑。
如果案件一直没有进展,说不定他还会被屈打成招,你说以后谁还敢报官。
然而凶手却还是非要带走死者的右手,这是什么道理?
陆巡说人的右手可以干很多事,她忍不住看向了自己的右手。
她的右手可以舞剑,可以杀人,还可以写字,吃饭……
这么一想,右手的功能未免也太多了吧,凶手到底是因为哪个原因才必须切掉右手呢?
又或者,是死者右手上有什么东西,逼迫凶手必须抹去?
这种东西应该不太好取下,或者说是压根就无法取下。
类似于某种特殊印记,或是戒指之类的?
如果是戒指,凶手应该可以直接切掉手指就可以取下吧。
也就是说,崔衍和周礼的右手上一定有位于手掌或是手背的印记,或者是纹身?
狄飞燕脑子里突然就想到了纹身这种东西。
她曾听大哥说起过,“长安少年多英雄,铜臂竞相比雕青”。
从崔知温口中不难得出,崔衍实际上就是个不学无术,又喜好花天酒地的浪荡公子哥,即便他最后考取了功名,也改变不了这一事实。
而同样是市井流民的周礼,恐怕比之崔衍也不遑多让。
他们俩能在一起狼狈为奸,干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恐怕都不过分。
而坊间也有不少这些个臭味相投的年轻人自发组成的小团体,光是她知道的,有一些跑江湖的的人就喜欢在自己身上纹一些豺狼虎豹之类的凶兽。
都说是这样看起来人会比较凶猛,不好欺负的样子。
虽然狄飞燕觉得傻里傻气的,可崔衍那些人如果以此为美,并且想要在身体上留下属于他们组织的特殊纹身,那么选择纹在手上也是有可能的。
狄飞燕不太懂纹身这一行的门道,她也不知道有什么人会把类似青龙、白虎之类的神兽纹在手上。
不过她能推理到这一步已经是非常厉害的进步了,她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她以前可从来没有这么认真地思考过。
难道是因为陆巡?
他无形中对自己的某些指导意见,让自己的脑袋开了窍?也就是练武之人常说的打通了任督二脉?
“我说这位公子,你到底是要不要进来啊,我们姐妹看你在这里杵了半天了,见过脸皮薄的,可没见过你这么薄的。”
原来是玉兰楼门口的两个浓妆艳抹的姐姐,他们看狄飞燕已经许久了,从狄飞燕来到这条街的时候她们就留意到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