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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耀哥。”
饭也吃得差不多了,众人纷纷起身,按照林耀的吩咐分头行动。
林耀从椅子上站起来,刀仔为他披上风衣,茶壶为他送上雪茄,这才开口道:“带上这小子,我们去油麻地。”
嗡嗡嗡...
六辆黑色奔驰一直排开,向着油麻地而去。
林耀坐在车上,抽着雪茄。
他想过很多次与叶国欢的见面,却从未想过是这样的。
叶国欢也没有想到吧?
当年他跟丧家之犬一样逃回老家,心里肯定对这两百万美金念念不忘。
一晃一年多过去了,叶国欢还是那个端着AK,见人就扫的悍匪。
而他,已经不是当初的他了。
“耀哥...
叶国欢他们一共有六个人,其中有四个已经回老家去了,只有叶国欢和一个叫大春的人等着尾账没走。
叶国欢手上有一把短狗,一把AK,大春手上有一把喷子,你们进去的时候可得小心点。”
阿佑连张世豪都出卖了,自然不会对叶国欢这帮人有所隐瞒。
听到叶国欢手上有AK,林耀眉头一挑,低笑道:“刀仔,有AK在手的叶国欢可不好对付啊!”
刀仔一边开车,一边头也不会的点点头。
他们和叶国欢打过交道,知道叶国欢是真正的亡命徒,一个人面对十几个警察都敢抱着AK往外冲,还能压得对方抬不起头来。
这样的人可不是好对付的,见事不好他真敢拔枪就射。
“耀哥,当年一起做事的时候,叶国欢对我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我早想和他讨教讨教了,不如把他交给我吧。”
刀仔也是个骄傲的人,而且和野路子出身的叶国欢不同,他是荣誉军人出身,军功无数。
叶国欢虽然很猛,但是他也不差,在专业素养上他不认为叶国欢能超过自己。
“嗯,叶国欢交给你对付,剩下的那个人嘛...”
林耀看向坐在副驾驶上的茶壶,说道:“茶壶,交给你了。”
茶壶憨厚的笑了笑。
他是传统武术出身,不会玩枪,但是一身功夫登堂入室。
突然暴起,十步之内你连枪都掏不出来。
茶壶刚来群星社的时候,很多人看他不顺眼,觉得他肥肥胖胖的没啥本事。
试了几次之后,就连刀仔在五步之内,掏枪的速度都赶不上茶壶的突进速度。
最灵活的胖子可不是说说而已。
吱!!
汽车离得很远,就停在了距离废弃工厂几百米外的地方。
林耀吩咐下去,关掉大灯,漫不经心的开口道:“去吧。”
车门打开,刀仔和茶壶下了车。